活动通知 | 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推荐活动正式启动
来源: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 发布时间:2023-10-09 09:32:32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互动,构建行业共建、共享、共兴平台,切实促进广州规划设计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我会拟于近期在会员单位内组织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推荐活动。该次活动将参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等单位的同类型活动开展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要求
符合《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的各类项目。
(一)城市规划研究
包括战略规划(研究),概念规划,制度机制,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指南导则,各类研究成果等。
此类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
(二)城市规划编制
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域规划,村庄规划,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等。
此类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
(三)城市规划实践
包括重点地段或地块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更新改造,村庄规划实施,规划实施(策划)方案,总师负责制专项等。
原则上城市规划实践项目的面积不超过5平方公里,实施周期不超过15年,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
项目申报单位为符合要求的各类组织或实施主体,允许采用联合体形式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以广州市范围内项目为主。
(二)申报项目应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
(三)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项目应整体推荐和申报,不得拆分。过去已参加过优秀规划设计评审的项目不予受理(确定缓评的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基础材料(2份,原件,A4开本竖装,单独装订成册)
1.项目推荐表(原件,打印填写并加盖公章);
2.申报项目批复或结题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规划须附项目所在地政府分级审批文件,非法定规划项目应附专家评审意见相关材料和成果验收文件。其中实践性项目应附完整实施性图片。
(2)方案征集和投招标项目,应附专家评审意见相关材料、组织方认可证明和该方案是否作为实施方案的证明。
(3)专家评审意见相关材料包括会议纪要、专家名单和签到表。
3.申报项目委托方评价意见(原件);
4.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原件,有合作单位或联合体项目提供);
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汇报简本(5份,A4开本)
不超过30页,彩色双面胶装。
(三)项目正式成果(1套,A3或A4开本)
包括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图册等材料。尽量采用轻薄材质纸张,双面打印胶装。
(四)项目电子材料(1份,U盘)
(1)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规划设计图、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或PNG。
(2)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PPT或FLV,大小不超过1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配解说不配音乐。
(3)项目汇报简本。文件格式为PDF,不超过30页。
(4)项目申报表。包括加盖公章的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
(5)各单位申报项目电子材料统一汇总至U盘。U盘内每个项目需建立独立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项目全称,项目所有电子文件均放在该文件夹内。U盘用信封封装,标明“单位名称-申报项目个数”。
四、材料报送
1.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py2023@upagz.cn
2.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及其它材料报送至协会秘书处。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11楼。
3.联系人:吴绮华、李万紫,联系电话:020-83193217,83369143。
五、注意事项
(一)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推荐工作全过程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项目申报表中填写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材料提交后参评项目的完成单位与人员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
(三)申报单位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材料一经受理,不予修改。注意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过期不候。
(四)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推荐表.docx